工商银行公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债券登记和托管。本期债券于2021年11月24日簿记建档,并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65%,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公司董事长为陈四清。陈四清: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9年5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1990年加入中国银行,曾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多年并外派中南银行香港分行任助理总经理。曾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东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副行长、行长、副董事长、董事长。曾兼任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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