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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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20-9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与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华业”、“战略合作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更好的拓展5G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胶粘剂新型应用领域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加快投资并购目标落地,实现内生和外延增长的双轮驱动,公司聘请恒信华业担任财务顾问,并与恒信华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业务经营、产融结合等相关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稳定长久、高效优质”的合作原则,缔结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恒信华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昊
     成立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经营期限                  2014-10-29至长期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
     经营范围                  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3820
    
    
    2、恒信华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于勇,其中,于勇、吴昊分别持有恒信华业55%、45%的股权。
    
    3、恒信华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本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战略合作方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1、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胶粘剂和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工程胶粘剂行业的龙头企业,是我国工程胶粘剂行业中规模最大、涵盖产品种类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内资企业之一。秉承着“做世界胶粘剂、新材料的应用专家和知名品牌”的愿景,上市公司以高端工程胶粘剂为主导产品,以市场和研发为导向,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持续推进精品战略。
    
    当前,我国高端胶粘剂行业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期,胶粘剂在5G通信与终端产品上的创新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高端胶粘领域的国产化需求不断加速等都为上市公司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成为上市公司的重点战略发展方向。通过各方合作,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信息通信领域的业务拓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内生”与“外延”的同步增长,将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在工业胶粘剂的龙头地位。
    
    2、恒信华业专注于 ICT(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的投资,业务主航道高度聚焦在以5G技术为代表的“云、管、端”产业链,旗下多支基金以战略投资的方式在产业上下游形成布局,已投资多家新材料、半导体、通讯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是 ICT 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投资机构。
    
    战略合作方一方面具有深厚的ICT产业经验、资源,和较完善的产业布局,能够为上市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另一方面,战略合作方对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经济周期具有深刻理解,助力上市公司以创造价值为导向,实现资本市场的稳健成长。此外,战略合作方已经形成一套全方位的投后管理框架,贯穿投后管理全流程,在战略规划、供应链及市场体系建设、运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行业领先经验和成功实践,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内在价值,谋求双方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3、上市公司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双方将在 5G 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胶粘剂下游应用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充分调动双方优质产业资源,推动上市公司在中高端胶粘剂领域的产业升级和业务扩张发展。
    
    (三)合作方式
    
    1、发展战略层面
    
    上市公司当前的战略目标为实现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结合发展,保持并巩固在国内高端工程胶粘剂行业的龙头地位,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更为广泛的产品进口替代。
    
    基于各方的战略互信,战略合作方与上市公司将在发展战略层面展开多维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①依托战略合作方在通信行业的产业资源、经验和投资网络,协助和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核心客户,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规模扩张;②为上市公司在 ICT 赛道的发展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助力上市公司抓住该领域的战略性机会和实现前瞻性布局;③与战略合作方的已投公司形成“产业协同机制”,在上下游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合作、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共同促进。各方的协调
    
    互补有利于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2、业务经营层面
    
    上市公司发展 ICT 领域工业胶粘剂的业务规划与战略合作方在该领域的专业背景和投资布局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和互补性。双方将在业务经营层面展开多维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战略合作方在5G通信、消费电子和半导体等领域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布局和行业资源,这些领域都是高端胶粘剂应用的重要市场。依托其在通信行业多年储备的优质产业链资源,战略合作方将积极为上市公司引荐和对接 5G 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胶粘剂新型应用领域核心大客户。双方合作将提高上市公司在该领域的知名度,显著提高上市公司与 ICT 下游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上市公司通信类主推产品快速获取核心客户的认证,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销售业绩增长;
    
    ②基于战略合作方在上游新材料领域的投资布局和行业资源,将扩宽上市公司供应链渠道,提供产能保障、优化采购体系和成本结构,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其在同类产品中的核心竞争力;
    
    ③战略合作方在行业的深厚沉淀,一方面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掌握 ICT 行业动态,指导上市公司前瞻性布局重点市场和关键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掌握胶粘剂和新材料的技术动向,为上市公司在高导热技术、触摸屏显示用胶、光刻胶等技术储备上提供前瞻性指引;
    
    ④战略合作方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行业交流会议、投后CEO峰会”等将成为上市公司加深行业了解、积累行业资源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上市公司进行品牌宣传和行业推介的重要渠道,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的市场策略。
    
    3、产融结合层面
    
    上市公司多年来聚焦主业、聚焦内生式增长,不断改善和提升经营管理,已经成为国内胶粘剂领域的龙头企业。当前,全球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内企业迎来跨越式增长、向国际化巨头转型的重要机遇期。
    
    本次达成战略合作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渠道、打开国际化视野,有助于上市公司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实现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增长的双轮驱动。双方将在产业与金融结合的层面上展开多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①依托战略合作方的投资经验和渠道,积极寻找、筛选和储备上市公司相关行业投资并购标的,助力上市公司外延式增长。其中,对于战略合作方控股或参股的与上市公司所处产业具有明显产业协同效应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或相关行业标的公司,战略合作方同意优先推荐给上市公司作为并购标的;②借助其丰富的金融市场经验,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为上市公司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服务;③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4、公司治理层面
    
    战略合作方拥有来自华为、中兴、腾讯、美的等行业优秀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具备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并有成功的战略投资实践经验。一方面,战略合作方能够为上市公司优化治理、改善经营提供支持,在业务方向、人才激励、投资并购等关键决策上提供专业、合理、有价值的建议;另一方面,其高质量的人才网络,能够持续高效为上市公司推介优质、对口的高阶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
    
    (四)合作领域和目标
    
    战略合作方将根据上市公司的需要提供专业支持,后续将在达成发展战略规划、提升业务经营水平、深化产融结合、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等维度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布局。
    
    1、发展战略层面,战略合作方将积极助力上市公司推动大客户战略、加速实现高端产业布局和进口替代,并依托其产业资源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前瞻性咨询意见,致力于实现上市公司“做世界胶粘剂、新材料领域的应用专家和知名品牌”的愿景。
    
    2、业务经营层面,战略合作方将围绕 5G 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等中高端胶粘剂应用领域,积极为上市公司引荐和对接相关胶粘剂应用领域核心大客户,为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资源、渠道资源、供应链资源,协助上市公
    
    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实现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布局,推动上市公司销售业绩提
    
    升。
    
    3、产融结合层面,战略合作方将依托其产业背景与金融市场经验,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为上市公司外延式扩张和资本运作提供经验和资源支持。
    
    4、公司治理层面,战略合作方借鉴过往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战略合作模式,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投资决策水平与运营管理能力,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五)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双方可以商定延期,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六)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就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的战略合作或并购重组顾问服务支付相应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以双方洽谈的战略合作项目及对应具体项目书面协议为准。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保证与承诺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2、在双方合作期间,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根本义务,且无法改正或拒绝改正的,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除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外,公司与恒信华业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将与ICT(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在5G通信、消费电子、半导体等胶粘剂下游应用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充分调动双方优质产业资源,推动公司在中高端胶粘剂领域的产业升级和业务扩张发展。有助于提升业务经营水平、深化产融结合、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项目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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