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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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业务及

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

望投资集团”、“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 18,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4.35%,借

款期限自提供资金之日起 1 年,该笔借款将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到期。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本金 7,000 万元。鉴于该笔借款即将到期,以及

公司自身资金状况考虑,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续借剩余借款 11,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仍为 4.35%,借款期限 1 年。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

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义务。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认购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

理”)发起设立的“开源-平安-新希望供应链金融 8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
简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之基础资产的直接债务人),认购总价款 900 万元。新希望保理与新希望投

资集团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公司,所以新希望保理与新希望投资

集团系公司的同一关联人。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该笔资产

支持证券认购事项与本次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0.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 2 楼 203 号办公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

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股权投资(不含公募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

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

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

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

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

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经济贸易咨询;实业投资、项目

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业务;农产

品、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新希望投资集团(合并)资产总额 13,141,993.26

万元,净资产 3,464,319.97 万元,营业收入 6,052,539.03 万元,净利润

228,350.8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新希望投资集团(单体)资产总额 1,141,184.34

万元,净资产 550,946.1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828.45 万元,上述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新希望投资集团持有公司 369,205,7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新希望投资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新希望投资集团、兴源环境;

    2、借款金额:11,000 万元;

    3、借款期限:1 年;

    4、借款利率:4.35%;

    5、借款用途: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抵押或担保措施:无;

    8、偿还方式:公司可根据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到期或提前还本付息。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融资需求较大,若本次续借能顺利

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有效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2、新希望投资集团为公司续借款项,是出于支持公司发展的考虑。新希望
投资集团对公司提供续借的利率维持不变,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本持平,

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续借无需抵押,不存在抵押资产评估费、公证费、抵质押费用、差

旅费、保险费等筹资成本,审批时间短,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

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是新希望投资集

团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新希望投资集团未发生关联交

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续借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流动资金压力,

本次续借利率维持不变,新希望投资集团并未从本次借款中获得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建雄、

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已按规定予以回避,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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