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资本邦讯,华谊嘉信(300071.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传票》【(2020)京03民初133-138、143-156、159-161、163-167、206-208、23-42、123-128、130-132、107、108、110、111、116、118-122】及《民事起诉状》副本有关材料。开庭地点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
2018年5月17日,华谊嘉信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19年3月13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号】,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原告认为,由于两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致使原告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两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华谊嘉信称,六十七位原告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058.63万元。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影响金额尚需进一步评估。根据目前情况,前述诉讼可能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状况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因前述诉讼发生重大变化。另有王天宁、裘新、王静的起诉书尚未收到。
华谊嘉信主营终端营销服务、活动营销服务和其他营销服务业务,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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