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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公用事业行业:北京修改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过审,明年5月起施行

来源:华安证券 作者:杨易 2019-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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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强制执行,切忌混装混运

2019年11月27日,《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决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对于多次违反的单位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条例同时对收运和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否则不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生活垃圾收运经营许可证。条例的出台,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北京市委常委会提出,将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华东和华北地区率先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

住建部2017年12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对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做了逐一梳理,相关政策基本分为三个层次: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最先发布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就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具体的执行计划;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出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办法一般由政府常委会批准通过后发布施行;管理条例则由市人大通过,经省人大批准后发布施行。

就目前46个重点城市发布的政策情况,共有38个城市已发布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8个城市出台了管理办法,8个城市出台了管理条例。另外有4个城市的发布了管理办法草案,8个城市发布了管理条例草案。我们认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因此分类工作推进节奏与当地的经济水平密切相关。从政策地区分布来看,已发布管理条例(或草案)的城市也是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北地区。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湿垃圾终端建设是构建垃圾分类体系的关键,湿垃圾终端处置订单下半年未集中释放,略低于市场预期,但46个重点城市建设节点未变(2020年年底)。随着全国各地正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仍坚定看好湿垃圾终端处置订单释放,预计在明年上半年会有集中体现,建议关注【维尔利】。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进度缓慢、终端需求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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