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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行业《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点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药品流通蓄势待发!

来源:申万宏源 作者:刘洋,洪依真 2019-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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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1部委联合下发了《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提出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0项重大工程。其中,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

医保局成立后医疗信息化建设思路非常明确:医院基础信息建设补足、健康服务可及性提升两大主线作为抓手。自2018年医保局成立后,医疗信息化政策频出,我们认为主要分两大类:1)医院、区域基础信息化建设补充,目的是实现以DRGs为代表的医保精准控费,代表性政策包括2018年8月的医院互联互通、电子病历评级;2)提升基础医疗健康服务效率与可及性,代表政策为2018年8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本次政策在基础医疗医疗服务可及性上进一步明确建设重点。

《行动纲要》明确推进基础医疗医疗服务可及性将通过互联网手段增强。1)对于互联网医疗定位产业界一直存在争议,目前政策定位以及逐渐明确,互联网医疗将以线下医疗为核心、作为增加基础医疗服务可及性手段而存在;2)本次《行动纲要》明确在互联网+医疗领域,重点为建设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建设面向基层的远程诊疗平台、运用互联网手段改善就医体验;3)本次《行动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

预计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支付覆盖进度统一,分三步走: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药品流通。1)此前8月互联网医疗进医保政策已明确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

即由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家庭医生签约;2)轻问诊、远程医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预计各个地区定价策略与是否进入医保支付政策有所不同,互联网问诊咨询服务长期以来存在难以管理等问题,且进入医保支付可能导致滥用;3)预计互联网购药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纳入医保支付,结合《行动纲要》,我们认为后续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是关键。

结合《药品管理法》,我们认为不排除互联网药品流通市场将进一步打开,预计未来处方外流与院外市场广阔。1)8月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政策未明确将互联网医保药品支付提上日程,全国打通的非处方药医保互联网购药需要解决医保跨区域结,预计网售处方药仍将通过医保卡绑定在线下,慢病、常见病复诊或形成突破口;2)此前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诀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官方解读中提到对于网售处方药态度:包容审慎,强调“线上线下一致”,药品销售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配送也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3)我们认为,随着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的完善,更多真实、规范、可查询的电子处方将产生,并流向院外,这将加快药品销售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未来不排除互联网药品流通市场将进一步打开,预计未来处方外流与院外市场广阔。

在医疗IT领域,我们认为利好三类企业:1)卫宁健康为代表的帮助线下医院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平台运营商;2)创业慧康为代表的打通区域卫生平台闭环的健康城市运营商;3)久远银海为代表的政府医保相关信息和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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