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暴风集团"七连问":实控人冯鑫是否涉嫌单位犯罪

来源:中新经纬 2019-07-29 21:31: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9日电 29日晚间,负面缠身的暴风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否涉嫌单位犯罪、是否与公司有关等事项。

上周日(28日),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据第一财经报道,知情人士介绍,冯鑫被批捕主要涉及暴风集团2016年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收购的英国体育版权公司MP&Silva Holdings S.A.,冯鑫在此项目融资过程中存行贿行为。

今日(29日)晚间,暴风集团披露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冯鑫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否涉嫌单位犯罪,是否与你公司有关。公司获悉该事项的具体时间,信息披露是否及时。请公司报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2.冯鑫在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信息披露有重大影响,请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急措施。

3.暴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控股”)向北京忻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沐科技”)转让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智能”)6.748%的股权的原因,价格是否公允,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因,忻沐科技与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2015年7月公司与暴风控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否约定了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期限,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形。请公司报备前述《一致行动协议》。

5.深圳风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公司行使暴风智能董事会提名权的具体内容,是否已签署相关协议,是否已约定具体委托期限,本次提名权委托撤销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约定的情形。请公司报备前述暴风智能董事会提名权委托的证明材料。

6.请结合暴风智能的股权结构、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以及董事会席位等情况,说明公司拟不再将暴风智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性、对公司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7.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应当说明的其它事项。

深交所要求暴风集团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1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二级市场方面,周一(29日)暴风集团开盘一字跌停,报价5.67元,封单逾10万手,按收盘价算,公司总市值为18.68亿元。(中新经纬AP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暴风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明显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