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常铝股份(3.31 +0.00%,诊股)达到5%时却没有及时公告,日前,深交所向常铝股份股东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朗诣”)及一致行动人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上述股东在2017年11月3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持有常铝股份的股权比例由19.32%降至13.79%,变动比例达5.53%,对此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认为上述股东在减持股份数量合计达到总股本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买卖该公司股份,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记者多次致电上海朗诣及常铝股份询问相关事项,公司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