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亿信托违约真相:通道风险

近日,随着丰华股份公告的发布,4.8亿信托违约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万万没想到,丰华股份最近被自己的大股东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给坑了。这4.8亿元信托投资标的是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兆”),而这家公司实属隆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有意思的是,重庆新兆将上述资金支付给了隆鑫控股,最终由隆鑫控股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对此,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信托通道面临名誉等风险,应当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向主动管理类信托发展。

4.8亿信托违约

时隔一年,丰华股份信托理财期限到了。这4.8 亿元信托本金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的约81%,到期时却发现一分钱收不回来。

3月22日,丰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8亿元及2亿元购买信托产品,期限一年,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了《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3月23日,丰华股份再次发布公告确认,上述合计购买的4.8亿元信托本金均无法按期收回。原因是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出现流动性困难,短期无法支付本金。公告提及,这4.8 亿元信托本金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的约81%。

3月26日,丰华股份发布公告表示,自通知函出具之日起,该部分信托财产按原状分配给公司,厦门信托不再持有。

厦门信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可以说项目顺利结束了。”对方还补充道,根据之前与丰华股份签订的信托合同,到期时信托财产是什么样的,就按什么样的状况分配。

信托资金被占用

公开信息显示,重庆新兆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6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投资业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是如何撬动自身注册资本近300倍的融资金额?

这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2019年3月22日,丰华股份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收回信托本金事项的问询函》,要求丰华股份及相关方就如公司购买上述信托产品投资决策过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及厦门信托对新兆投资的尽职调查情况、无法收回信托本金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等系列问题进行核查并补充说明。

3月27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丰华股份以了解更多具体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之前,不方便透露信息,也会及时回复上交所的问询。”

当晚,记者注意到丰华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未能按期收到信托本金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回答了上交所所提的问题,介绍了信托违约事件的来龙去脉。

备受关注的是,该投资决策流程是怎样的?丰华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该笔投资实际系由隆鑫控股时任总裁决策、安排及推动,隆鑫控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完成。此外,隆鑫控股时任总裁及经营管理团队事前并未就本次投资向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请示,亦未对本次投资的目的和风险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过程为,担任丰华股份董事、隆鑫控股时任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的段晓华,接到隆鑫控股当时总裁元磊的要求,让其通知办理上述投资,随后段晓华对此进行了传达。

那么,丰华股份和厦门信托对重庆新兆的尽调情况如何?丰华股份表示,公司与厦门信托签署信托为事务管理类信托,信托设立前的尽职调查及信托成立后对信托资金用途和所投产品的资金用途的监控由委托人及受益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负责,委托人相应承担上述尽职调查和跟踪管理风险。因此,厦门信托无需对重庆新兆进行尽职调查。

公告还进一步介绍:“经了解核实,重庆新兆为隆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信托资金通过重庆新兆支付给了隆鑫控股,隆鑫控股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通过隆鑫控股提供的文件了解到,隆鑫控股用该资金偿还了其对金融机构的借款。”

对于上交所提出的计划安排问题,丰华股份表示,公司已积极跟进并要求隆鑫控股在3个月内归还该笔投资款,而隆鑫控股承诺在3个月内归还该笔投资款,还款方式包括:第一,运用隆鑫控股现有资产抵质押进行增量融资。第二,通过股权或债务重组的方式获取增量资金。

加强主动管理

厦门信托在这个案例中是否起到了“通道”作用?厦门信托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本来就是个通道类的信托项目。

某信托公司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监管的角度而言,其实是希望信托公司多做一些主动管理类信托,而不是通道类业务,这样整个行业都会往主动管理这方面去发展。但是目前“通道”需求尚在,所以这类业务仍存在。但整体来看,通道业务还是下降了不少。”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也对记者表示,2018年资管新规后通道业务已经得到更严监管,新增规模明显下降,信托业务结构有明显优化。“长期来看,通道业务需求下降是大趋势,依靠通道业务做大规模的策略不可持续,还存在较大的交叉金融风险。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通道业务可能给信托公司带来哪些风险呢?袁吉伟向记者介绍,通道业务不涉及实质管理责任,但是信托公司也需要尽职履责,诸如要识别信托目的的合规性,要履行其他法定的职责,所以通道业务主要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

对此,也有分析认为,声誉风险相对隐性且难以量化,理应更加重视对待。

新形势下,信托公司需要做出哪些改变呢?在袁吉伟看来,面对新的形势,一方面,信托公司需要稳定现有业务,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信托公司需要不断适应监管新要求和市场竞争新环境,探索发行新模式产品,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强化在财富传承等优势本源业务以及另类资产管理等优势能力业务的市场地位。总体而言,这要求信托公司坚持传统业务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业务做出特色的思路,加强业务赋能,提升与之匹配的运营、风控、服务等能力,弥补短板。

袁吉伟补充道:“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发展会更加分化。这个发展过程需要监管部门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信托行业内部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信托公司之间需要并购重组,合力迎接资管市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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