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过会 A股迎“金融租赁第一股”

来源:时代周报 2018-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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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正式筹备上市以来,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金融租赁”)历时三年有余终成功“闯关”。1月16日,江苏金融租赁IPO首发申请过会,是首个拿到A股“门票”的金融租赁公司。

1月19日,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北向时代周报记者解读称,江苏金融租赁过会是对中央金融政策的重要执行,特别是对不动产融资租赁(再租赁)这块绝对是重大利好,在企业传统融资都是通过债权,中央的这种信号表明要尝试以“租赁权”进行融资的方式方法。

招股说明书显示,江苏金融租赁此次发行股数不超过78221.68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

江苏金融租赁的资本充足率不断下降。2014年末至2017年9月末,该公司资本充足率由15.21%下降至11.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由14.41%下降至10.66%。

“金融租赁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和银行还不太一样,租赁行业一旦某笔大生意出问题,对资本充足率伤害是很大的,而银行在这方面一般较为分散。”深圳一小贷公司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南京银行系二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成立于1985年,原名“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是全国最早的专业性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多年来在医疗、教育、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领域开展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共有13家融资(金融)租赁企业挂牌或上市。其中,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8家,在港股上市的企业有4家,A股的渤海金控(5.840, 0.00, 0.00%)则是通过借壳实现上市的。

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8218家,上年底为7136家,其中已经获批开业的金融租赁企业达到66家,较2016年底的59家,定比增长11.9%。

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表示,由于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并且由于和实体经济关系密切,受实体经济低迷影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业绩表现不佳,影响了上市进程。

股东方面,江苏金融租赁的控股股东是江苏交通控股,直接持有江苏金融租赁27.27%的股份,并通过扬子大桥和广靖锡澄间接持有22.42%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第二大股东为南京银行,持股6.86%。

南京银行曾是第一大股东。2008年8月,江苏金融租赁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投资入股的议案。南京银行入股一事在2009年获得银监会批准后,其持股比例达到35%,跃居第一大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在2010年也有过一次增资,但南京银行彼时仍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被稀释到31.5%,比第二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高出4.78个百分点。2011年,江苏交通控股通过增资重回第一大股东席位,南京银行退居第二。

证监会发审委要求江苏金融租赁补充说明: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2013-2017年9月底,其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74%、15.21%、14.48%、12.35%、11.69%,接近10.1%的监管红线。同样,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也是逐年下降,同期分别为17.59%、14.14%、13.32%、11.26%、10.66%。

江苏金融租赁的资本金充足率持续下降,而其资产负债率却逐年上升。2013年至2017年9月底,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02%、84.89%、85.78%、87.10%、87.19%,不到5年上升了6.17个百分点。

事实上,高负债率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截至2017年9月末,招银租赁、交银租赁、兴业租赁、光大租赁资产负债率均在90%以上。

不良率攀升存隐患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金融租赁总资产为473.79亿元,较2016年年底的417.85亿元增长13.39%;净资产为60.69亿元,较2016年年底的53.9亿元增长12.6%。2017年前三季度,江苏金融租赁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净利润8.67亿元,净利润水平已经超过2016年全年。

江苏金融租赁在目前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37家金融租赁公司中位居第13位;其8.67亿元的净利润则在目前总资产超过100亿元的37家金融租赁公司中跻身第8位。

不过,这一亮丽的数据背后也存在不小的隐患。根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7年9月底,江苏金融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在水利环境设施领域的比例达到41.97%;在医疗领域的比例为36.32%,两项合计为78.29%。如果上述行业融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其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招股书显示,江苏金融租赁的部分客户是政府融资平台,截至2017年9月共有43家,与2014年末的22家相比几乎翻倍。2014-2017年9月底,公司在政府融资平台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7.53亿元、6.57亿元、3.05亿元和3.48亿元,占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比重分别为2.91%、2.05%、7.37%和7.48%。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占比并不大,但就是这部分业务给江苏金融租赁带来了一张轰动一时的罚单,公司也因此成为2017年首家违法违规提供融资而被银监会处罚的金融租赁公司。2017年4月11日,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公布了对江苏金融租赁的行政处罚,因其在经营过程中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被罚款30万元。

2017年,共有7家金融租赁公司遭遇监管罚单,分别是江苏金融租赁、山东通惠金融租赁、中国金融租赁(02312)、山西金融租赁、北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和河北金融租赁,7家公司及相关个人合计被处罚金额为490万元。

招股书披露,2014-2017年9月末,江苏金融租赁的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1.61亿元、2.75亿元、4亿元和4.3亿元,不良率分别为0.62%、0.86%、0.96%和0.92%,逐年上升。

根据披露,江苏金融租赁以中小型客户为主要业务对象,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9月末,其中小型客户在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47%、85.47%、86.23%和86.92%,占比逐年提高。

这或许也是其不良率攀升的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相对于大型客户而言,中小型客户的规模往往较小、抗风险能力也较低。

证监会发审委也重点关注了这几个问题,要求江苏金融租赁说明2014年相关禁止性规定出台后仍与教育局等政府部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对政府部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已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结合各期限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具体规模和构成,说明金融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期限匹配情况,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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