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热门点击 - 正文

北京文化: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 同日又收警示函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21-01-03 19:37: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文化: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 同日又收警示函)

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北京文化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北京文化于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于2014年正式转型文化影视产业。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在2019年度对子公司进行的内部审计及资产清查中,通过对2019年期初余额涉及的有关往来账户、存货及现有影视项目的合同等资料全面清查、核实,并与相关业务客户、合作方的核对,发现在2018年度存在对在制剧投资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对通过自查自纠共计补缴以前年度税款计入 2019 年度损益的处理、对2018年职工薪酬年奖金及2018年12月社保费用在支付时计入2019年度损益的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重述后,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为,营业收入由1,205,051,849.73元调整为741,355,130.12元,净利润由324,213,540.37元调整为121,403,579.88元。

二级市场方面,发布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后,2020年4月30日和5月6日,北京文化连收两个跌停,相关投资者损失较大。

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北京文化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北京文化,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在2021年1月3日收盘时持有北京文化,并在2021年1月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除了公司被立案调查外,2021年1月3日同日,北京文化还因存在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项,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北京文化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北京文化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