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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暗箱操作 实控人花样“作妖”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何艳 2020-10-01 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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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精达:暗箱操作 实控人花样“作妖”)

作者:何艳

A股关于实控人的故事数不胜数,比如减持、变更、高比例质押等诸多版本,但实控人花样“作死”的样本却很少见,宁波精达让我们大开眼界。早在公司上市阶段,宁波精达就谱写了IPO前逼走外姓高管的剧本,最近更是因操作控制权转让一事遭证监会处罚。

实控人操作控制权转让

9月28日晚间,宁波精达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24日,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成形控股)、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广达投资)、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精微投资)、郑良才、郑功、徐俭芬与广州亿合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亿合)签订《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等协议,约定将郑良才、郑功通过成形控股间接持有的共计2646万股宁波精达股份(占宁波精达总股本的33.08%),以及广达投资、精微投资、郑良才、郑功、徐俭芬直接持有的共计2195万股宁波精达股份(占宁波精达总股本的27.44%)在限售期满后全部转让给广州亿合。广州亿合已支付郑良才等人股份转让部分定金及利息合计2.2亿元。

上述协议的签订,涉及宁波精达控制权转让,但宁波精达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9年8月21日,宁波精达在《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16年9月25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买入宁波精达,并在2019年8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家族企业任性妄为

据悉,郑良才、郑功、徐俭芬为宁波精达的实际控制人,成形控股、广达投资、精微投资则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在被立案调查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宁波精达隐瞒控制权转让一事就已经曝光。时间追溯至2014年公司上市时,根据当时的招股书,宁波精达实控人郑良才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了限售承诺,即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不过,2016年9月,上市不满两年,郑良才就背弃承诺,私下筹划转让公司控制权,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转让45.11%股权,交易总价款超过17亿元。2019年8月,隐瞒了两年的控制权转让秘密因一纸股权冻结公告而泄露。彼时,股权受让方广州亿合因转让纠纷而向法院申请对郑良才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司法冻结。

事实上,除了此次“暗箱”操作控制权转让一事,宁波精达实控人更早之前还屡屡“作妖”。不过,与转让控制权不同,当时是家族企业追求自身利益,逼走外姓高管。更早的2012年IPO阶段,公司上会前也是风波不断。

资料显示,宁波精达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从其历史沿革看,前身为宁波精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并由郑良才、徐国荣、谢文杰等11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郑良才,占注册资本的比例高达86.10%。而名单中11人之间均有着亲戚关系,这一家族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有的比例超过了95%。

宁波精达在IPO前的辅导期内,建立了公司治理构架,设置了董、监事会及经理层。其中,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董;高管人员有5人,包括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不过,公司董事、高管在2011年8月份出现不正常的集中离职。其中,任职时间仅8个月左右的吴晓红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与此同时,自己人则快速上位,由郑功接替。

2012年宁波精达预上市时,计划发行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实际控制人郑良才及其配偶徐俭芬、儿子郑功合计控制72.79%的股份。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向公众公司进军的过程中,本应去家族化的家族企业,却莫名弃用职业经理人,给企业的经营决策带来风险。从公司此后的发展路径看,某种程度上也验证了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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