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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08-21 08: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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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印股份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海印股份8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经查明,海印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6月12日,海印股份披露《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拟与许启太、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投资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品,但上述合作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关于公司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况,从公告中还可以看到:关于今珠多糖注射液的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关于今珠公司的股权信息前后披露不一致;关于履约保证金支付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关于今珠公司业绩预测、未来年产量和估值等情况的披露不完整等六大问题。 

不仅如此,在2019年8月12日,公司还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而随着公司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是在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7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鉴于海印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建明,董事兼总裁邵建佳,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综上所述,关于海印股份存在的问题已经被查明,公司及相关人员不仅受到行政处罚,现如今也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接下来对于事件的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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