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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存违规情形 *ST康得再收关注函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08-07 11: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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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疑存违规情形 *ST康得再收关注函)

8月7日上午*ST康得发布了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19年8月1日,*ST康得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称,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于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关于解除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ST康得对该议案投否决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4.29%,该议案因 85.71%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同意而获得通过。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要求*ST康得说明康得碳谷股东会召开日为7月19日,但公司直至8月1日才就该事项发布公告,请公司说明原因,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滞后的违规情形。此外,还要求公司说明对康得碳谷的投资、关于康得碳谷7月19日临时股东会的情况等问题。

由此可见,虽然公司股价目前已经停牌,但围绕公司的话题一直不断,而此前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公司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8年10月29日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康得,并在2019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从此前的《事先告知书》中看到,*ST康得涉嫌违法的事实有: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和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拟决定:1、对康得新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实控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这3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徐曙等25名管理人员处以3万-20万元罚款。

对于*ST康得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时间,从公告中可以看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ST康得在2019年8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下来,对于相关事件的进展我们仍将持续跟踪,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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