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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客户“不搭台”,营收无数据支持“难唱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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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达莱客户“不搭台”,营收无数据支持“难唱戏”)

金达莱一度曾因实控人占用资金且信披违规而受到监管层问询,如今公司虽然提出拟转板科创板,但是因其自身存在客户比较分散并涉及多项客户诉讼纠纷、业绩近年来大幅波动、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大幅激增等问题,让其转板能否顺利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近日,在新三板挂牌的金达莱表示,拟在科创板申请IPO。对于一家集环保研发、设计、咨询、设备制作、安装调试、托管运营及投资运营为一体的高科技集团性环保企业,金达莱的主要产品是水污染治理装备,其在当初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时候就已经相当波折,曾一度因实控人占用资金且信披违规而受到监管层问询,如今公司虽表示拟转板科创板,但因其自身存在客户比较分散并涉及多项客户诉讼纠纷、业绩近年来大幅波动、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大幅激增等问题,让其转板能否顺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客户分散或成难题

  从金达莱以往披露的财报来看,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水污染装备的销售收入,虽然在水环境解决方案以及投资与运营服务方向也进行了业务拓展,但是受主要产品的影响,主要客户不但频繁发生变更,且前五大客户所带来的营业收入占比也不高。数据显示,金达莱2015~2017年的5大客户贡献占当年营收分别仅为23.02%、40.87%、32.02%、19.66%,呈现出销售客户分散的经营特征。

在企业经营中,一般情况下,客户分散会带来较大的营销压力,使得公司在销售费用方面支出较多。事实上,金达莱的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也显示,金达莱的获客成本居高不下,近几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从期初的6%左右逐渐提升至10%左右,金额由几年前的2000多万元提升至2018年的7459.89万元。

当然,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经营特点,客户分散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好,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客户分散是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的,如金达莱2016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就与其客户的明显分散有一定的相关性。2016年年报(更正后)显示,金达莱在该年度营业收入为20009.63万元,相比于上年同期的50954.34万元减少了30584.71万元,同比减幅达60.45%;同期净利润由2015年的20882.93万元下降至2016年的4300.21万元,减少幅度达79.41%(如附表所示)。

对于2016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金达莱在年报中分析表示:“一方面,2015年以来各地政府纷纷采用 PPP模式推进污水处理建设,而公司多年来对PPP项目采取的是‘谨慎性原则’,PPP类项目有限;另一方面,由于2016年以前公司均以政府采购型设备销售为主,恰逢2016年为各级政府换届年,政府采购流程放缓,导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均大幅下降。”

而除了公司解释的理由之外,从其前5大客户贡献占营收比变化来看,也体现出了客户分散带来的影响。在前5大客户贡献占营收比最高的2016年,“南昌县向塘镇人民政府”当年仅以586.75万元销售收入就已经能名列金达莱2016年第五大客户了,而在此之前的2015年,其第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却是达到了1454万元,在此之后的2017年,第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也有1594.23万元,显然都比2016年的金额要大得多。

总之,若将金达莱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变化和公司对2016年业绩下降的解释理由结合起来看,销售客户的过于分散且恰逢政府方面的销售受阻,使得客户分散的风险在金达莱2016年经营业绩上得到了充分显现,而这种风险在前五名客户销售占营收比逐年下降的趋势下,很难说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不会再发生。

客户屡屡“拆台”

除了客户过于分散的问题,在金达莱的这些客户中,还有一些似乎不是很讲道理的。根据金达莱2018年年报及其问询函等公开资料,仅发生在2016~2017年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就涉及6个客户和应收账款4300多万元。据金达莱估计,这些应收账款只有部分能够收回。如此情况说明,公司在客户分散的现实条件下,开拓并保有优质客户还是相对比较有难度的,经营中大概率会遇到一些信用或还款能力不足的客户。

从2018年情况来看,这年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就多达11项,其中包含了涉及金额1926.22万元的案件调解结案,涉及金额为4.37万元的案件对方(原告)被法院驳回起诉,涉及金额为3159.64万元的案件对方撤回仲裁申请,涉及金额为1549.89万元的案件已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或判决后对方(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涉及金额为53.73万元的案件期后立案。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剩余诉讼/仲裁涉及金额仍有3319.34万元。

究其原因,这与金达莱的销售政策过于宽松有关的,其应收款项占每年的营收比例居高不下。数据显示,在2015年至2018年间,公司应收款项分别高达4.85亿、4.3亿、5.28亿、6.19亿元,分别占当年营收的96.18%、214.95%、109%、86.7%,真可谓是旧账未清,新账还在不断累加中,如此结果显然会加重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的。虽然从账面上看,公司还有货币资金4.61亿元,但负债也有5.89亿元。在很多客户信用度存在问题的情况下,6.19亿应收账款中难免会有欠账不还或逾期的,进而也导致公司坏账准备的持续上升。

资料显示,公司近四年的坏账准备出现明显增长,201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还只有4485.13万元(如附表所示),到2018年时,其坏账准备已经高达9322.81万元,接近亿元大关。四年来,坏账准备增长了107.86%。

奇怪的营业收入

在金达莱如此复杂的客户情况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其营业收入情况又是如何呢?

根据金达莱已披露的2015~2018年年报来看,公司营业收入在2016年出现大幅下降60.73%之后,次年的营收随即暴增了141.91%,2018年进一步增长了47.56%。分析金达莱近几年的年报数据,《红周刊》记者发现其大幅波动的营业收入因缺乏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支持,使得真实性令人生疑。

首先以2018年的营业收入进行分析,公司当年实现营收为71427.74万元(如附表所示),考虑到这年5月增值税税率下调,按月均收入分开计算前四个月的17%销项税额和后八个月16%销项税额,则这年的含税营业收入有83094.27万元。

一般情况下,这个规模的含税营业收入必然在财务报表之中体现为相同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入,要不然就是相同规模的应收款项增长,抑或是两者综合起来恰好能够与含税营业收入规模相符,可事实上金达莱这年的现金流和债权变化却未能体现出匹配性。

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5181.82万元,以之与同期含税营业收入勾稽,可见这年有17912.45万元的含税收入没有获得现金流入,理论上这将导致相同金额的经营性债权的增加。然而,金达莱2018年年末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61908.58万元,加上这年的坏账准备9322.81万元影响,71231.39万元的合计金额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60245.63万元的合计金额仅增加了10985.76万元,与理论值相比相差了7693.85万元,这个差值难道是当年的预收款项出现大幅减少所导致的吗?

实际上,金达莱在2018年年末的预收款项并不算太多,资产负债表显示该项目金额为7687.96万元,跟上一年年末的6920.79万元相比,不但没有减少,相反还增加了767.16万元。如此的一增一减的结果是,金达莱在2018年存在7693.85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现金流入,也没有获得应收、预收款项增减变化支持的情况。

同样,我们进一步分析2017年的营收情况,可以发现这一年的营收与相关财务报表数据也是不匹配的。根据17%税率计算,2017年的含税营业收入为56634.55万元,相比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876.37万元多出了10758.18万元。理论上,这部分未收现的含税营业收入是需要形成相同规模的经营性债权的。

在2017年的资产负债表中,考虑到坏账准备的影响之后,当年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10794.67万元,表面上这个数值跟未收现含税营业收入额大致相等的,只要预收款项增加36.49万元就能够使得各项数据恰好匹配。可事实上,2017年年末的预收款项6920.79万元相比于上一年年末的数据新增金额还高达6363.32万元,如果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则意味着2017年有6326.82万元的含税收入是没有获得相关财务数据支持的。

2015年和2016年数据也有问题,同样的分析方法推算出金达莱在这两年也各有数千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匹配。虽然,各年年报中均披露了“已经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但所披露的金额仍无法对上述分析发现的异常金额做出合理解释。

实控人曾占用公司资金受罚

除了财务数据上偏差,实际控制人的问题也是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不能忽视的,实控人行为在企业经营中决定着公司治理是否健康,而金达莱的实际控制人在过往经营中所存在的问题恰恰是不容忽视的,其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决策等方式滥用控制权,间接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年末,金达莱的实际控制人廖志民持有公司股份61.23%,这说明实控人对金达莱的控制是比较强势的。而正是实控人的强势,可以看到金达莱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和项目众多,例如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等,金额上少的有数十万或数百万,金额多的合计能超过千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实控人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且未披露占用公司资金事项还有:2014年7月25日公司代廖志民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后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2014年11月11日公司代廖志民缴纳个人所得税691.38万元,后于2014年11月12日归还612.33万元,于2014年11月20日还清。显然这些事项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也导致了江西证监局要求公司董事长即实控人廖志民、副总经理兼董秘陶琨、财务总监邓红云接受监管谈话。

当然,实控人占用资金的影响远不止监管谈话那么简单,根据金达莱的公告,2016年金达莱未能进入新三板的创新层的原因就是上述资金占用行为且未披露而被采取监管谈话所致。而在以往经营中出现实控人占用资金的情况也多是由于实控人的持股和决策优势所致,充分体现出金达莱的内控和信披是存在一定缺陷的。而既然有这样的“历史污点”,不能不让人担心其一旦成功实现转板后,实控人若还保持此前的“强势”下,曾经暴露的违规事项会不会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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