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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大麻概念的爱与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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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顺灏股份:大麻概念的爱与哀愁)

顺灏股份近期可谓大出风头,先是“沾染”大麻概念,因题材新颖,引发全市场关注。此外,还兑现巨额投资收益,显示出充裕的现金流储备。

顺灏股份不差钱 但诉讼时效仅剩半年

2019年1月10日晚间,顺灏股份公告称,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绿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100%股权。短短几天后的2019年1月16日,顺灏股份即公告云南绿新收到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颁发的《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该消息发布之后,直接刺激顺灏股份连续两个一字涨停,顺灏股份也成为A股市场上少数几家具有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的公司。

此外,2018年12月28日,顺灏股份公告称,截至当日收盘,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恩捷股份股票共5800800股,经初步测算,公司可实现投资收益约20631万元。而更早前的2018年11月15日,顺灏股份还发布了一则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在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循环使用。关于额度范围内的投资进展,公司称,已在2018年11月14日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使用3000万元购买基金。

不难看出,顺灏股份现金流储备相当充沛,这无疑对中小投资者维权形成实质利好。对此,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律师认为,实践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受到投资损失的投资者,选择在该公司具有充足偿付能力时及时行使索赔权利,可以有效缩短整个维权程序所需的时间,提高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有利于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记者查阅,顺灏股份即将于2019年7月26日诉讼时效期届满,距今仅剩半年左右时间。《红周刊》特别提醒投资者,凡于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顺灏股份,并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进行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便可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顺灏股份计提负债赔付中小投资者

抛开大麻概念的欢娱,索赔案一直是公司的一块心病。最近,顺灏股份虚假陈述案增添新动态。2018年11月28日,顺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35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投资者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合计4836180.43元,顺灏股份表态,正与律师积极商讨应诉方案。经上海金融法院通知,上述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判后再行审理。

回顾顺灏股份证券索赔案件,2016年7月27日,顺灏股份的前身上海绿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顺灏股份存在两大违规事项:一是未依法披露和时任董事长王丹的资金往来;二是隐瞒了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涉及协议标的金额368000000元。

2017年10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顺灏股份构成证券虚假陈述。顺灏股份不服,并针对揭露日认定、损失计算方法及赔偿责任认定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2018年3月19日,顺灏股份发布公告称,上海高院维持原判,驳回了公司上诉。对此公司依然不服,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18年11月14日,顺灏股份收到最高法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本次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判后再行审理。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此案,北京市元吉律师事务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律师认为,由于上市公司没有公布对具体案件提出再审申请的涉及事实与理由,因此尚不能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涉及争议焦点具体所在,不排除是个案中该公司对原告提交的交易流水等具体个案证据存在异议。但是无论是何种原因,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事实有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明,且得到一审、二审法院的确认,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要求该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顺灏股份对地方法院的判决一再表示不服,不过对于部分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可能发生的赔偿,公司表示,将按原告诉讼请求金额的80%计提预计负债,且公司将以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款项优先赔偿投资者。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顺灏集团承诺:若公司从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的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公众股东诉讼事项产生的损失,顺灏集团将为公司承担兜底补偿责任。

“顺灏股份的表态证明,该公司已充分正视此事,并有解决纠纷的诚意,有利于拿到胜诉判决的投资者获得赔偿款项。”北京市元吉律所事务所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律师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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