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项目尾款?建安股份主动维权

来源:挖贝网 2018-10-17 10:2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未收到项目尾款?建安股份主动维权)

挖贝网讯 10月17日消息,建安股份(870351)因项目的尾款未及时收到,将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仲裁委员会。

公告显示,2016年5月,建安股份与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于2016年底施工完毕,2017年初申请验收,当年11月被验收合格。2018年6月13日确认工程结算价为425.88万元。但长春滨湖方面未按约定付款,只支付部分款项。

扣除已支付款,未支付款项累计为227.88万元。10月10日,长春仲裁委员会作出判决,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吉建安股份项目尾款与利息,同时本次仲裁费用16510元,均由长春滨湖方面承担。

建安股份方面表示,公司作为申请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仲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