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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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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27,9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333,33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7,900股后的73,205,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7,320,543.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320,543.40元/73,333,33410=0.9982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825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预案为:公司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3,307,034股(总股本 73,333,33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2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330,703.4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7,900股后的 73,205,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9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年 9月 27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0.9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60.88元/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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