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 2026 年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
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80,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
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76,000 万元。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
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
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和 2026 年 2 月 28 日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牵头行、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参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
行(参贷行)申请银团贷款,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以
持有的国城锂业 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国城锂业以绵竹市德阿工业园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和国城锂业 20 万吨/年锂盐项目一期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
保债权的本金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学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259.45 98,041.65
负债总额 101,834.32 54,184.76
净资产 43,425.13 43,856.89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6 14.17
利润总额 -354.94 -1,025.20
净利润 -354.94 -1,025.20
三、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变卖费等)。
(三)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变卖费等)。
万吨/年锂盐项目一期在建工程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国城锂业提供担保,有助于国城锂业的发展和其对资金的需求。
国城锂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国城锂业系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60,511.13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3%。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40,511.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130.88%。除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