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XD 林泰新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苏州方广 持股 5%以 4,589,777 8.1101%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期创业 上股东 前取得(含权益分派
投资合伙 转增股)
企业(有限
合伙)
无锡毓立 承诺股东 2,484,895 4.3908%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投资 前取得(含权益分派
合伙企业 转增股)
(有限合
伙)
镇江君舜 承诺股东 2,158,694 3.8144%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协立创业 前取得(含权益分派
投资中心 转增股)
(有限合
伙)
无锡鎏泰 控股股东、 839,042 1.4826%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企业管理 实际控制 前取得(含权益分派
合伙企业 人的一致 转增股)
(有限合 行动人、员
伙) 工持股平
台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 持数量 拟减持
股东名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
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
称 方式 期间 区间 原因
(股) 本比例 源
(%)
苏州方 不高于 0.9114% 集中竞 自本 根据市场 北京证 企业经
广二期 515,768 价、大 公告 价格确定 券交易 营发展
创业投 股 宗交易 披露 所上市 需要
资合伙 之日 前取得
企业 起 15 (含权
(有限 个交 益分派
合伙) 易日 转增股)
之后
的3个
月内
无锡毓 不高于 0.4934% 集中竞 自本 根据市场 北京证 企业经
立创业 279,235 价 公告 价格确定 券交易 营发展
投资合 股 披露 所上市 需要
伙企业 之日 前取得
(有限 起 15 (含权
合伙) 个交 益分派
易日 转增股)
之后
的3个
月内
镇江君 不高于 0.4286% 集中竞 自本 根据市场 北京证 企业经
舜协立 242,579 价 公告 价格确定 券交易 营发展
创业投 股 披露 所上市 需要
资中心 之日 前取得
(有限 起 15 (含权
合伙) 个交 益分派
易日 转增股)
之后
的3个
月内
无锡鎏 不高于 0.1666% 集中竞 自本 根据市场 北京证 自有资
泰企业 94,285 股 价、大 公告 价格确定 券交易 金需要
管理合 宗交易 披露 所上市
伙企业 之日 前取得
(有限 起 15 (含权
合伙) 个交 益分派
易日 转增股)
之后
的3个
月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此前对股票减持事项作出相关承诺。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的发行价格;
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未来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
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
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
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三)《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四)《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五)《减持合规自查要点表》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