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钟耕深先生、韩萌女士、唐国平先生的任职
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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