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钧崴电子
股票代码:30145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国际健康港检测办公大
楼A座111B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钧崴电子、上市
指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晟澜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4MA7FWEWH9W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2778.4606万元
成立日期 2022年1月10日
经营期限 2022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国际健康港检测办公大楼A
住所
座111B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上市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任职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
张元杰 男 中国 中国 否 无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安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珠海晟澜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增加
或者减少公司股份的安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
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0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8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本
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2%下降至5.00%,权益变动触
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晟澜(珠海 合计持有股份 1,551.6238 5.82 1,333.3239 5.00
)产业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1.6238 5.82 1,333.3239 5.00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钧崴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张元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本页无正文,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张元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财富环保电镀基地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钧崴电子 股票代码 301458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
晟澜(珠海)产业
信息 披露 义务人 机场西路628号国际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
注 册地 康港检测办公大楼A座
限合伙)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比例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 变化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 披露 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否 为上 市公司 是□否?
大股东 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5,516,238股
份 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8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持股数量:13,333,239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2,182,999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8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0日
权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方式:集中竞价
时 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 来源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月 义务人暂无明确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股份的安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内 继 续增持 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是□否?
级市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晟澜(珠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张元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