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11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1-4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 管 理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11 号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
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侨源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侨源股份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侨源股份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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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皓核字[2026] 00000911 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侨源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侨源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侨源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侨源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杰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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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57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91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大华验字[2022]00033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47,043,325.62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01,578,988.85 元;于 2022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5,464,336.77 元;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4,791,050.00 元。2024 年 6 月,公司 30TPD 高纯特气技改项目、甘眉工业园
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完成并结项,结余募集资金 1,736,798.73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1,382,585.97 元(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5 年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
现场调查一次。
专项报告 第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