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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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经营发展与资金管理
需要,优化票据资产统筹使用,降低财务成本与操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 年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以上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
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依托票据池服务,合作银行深化与企
业的合作关系,稳定客户黏性,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双方以票据池为纽带,实现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赢,形成银企协同发展、长期互利的良性合作格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以实现票据信
息的统一管理;或者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质押于合作银行,用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有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
可申请调剂使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
之间不相互提供担保。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或结算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
成质押/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
据置换,或以此作为质押担保条件,在不超过自身质押金额额度内,申请办理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二)票据池业务目的
到的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数据、票据信息、
票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公司票据存量,尽可能的对外支付
票据,最终降低公司整体的资金成本。
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
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将各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公司
及子公司可按实际需要进行额度调剂,解决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
盘活部分票据资产,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
用。
据的金额、期限上进行一些拆分,满足支付需求。入池单位可以在自有额度内,实现
“短票拆长票”“大票拆小票”,延长支付期,发挥票据的时间价值,提升票据资产的
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集中大量的企业票据分期限进行统一管理后,在和合作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获
取较优的地位,可在票据贴现利息低点时统筹安排票据贴现,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流
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二、公司 2026 年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
 (一)票据池业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开展额度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本数)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
超过 10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调剂自身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
使用。
  (二)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
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
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三)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自身
额度的使用可采用保证担保、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但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相互进行担保。
  (四)业务期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相关协议的履
行期限不超过该期限。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业务风险
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
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
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追加担保。
  (二)控制措施
性风险。
负责、跟踪管理、定期核对,以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及时安排新收的票据
入池,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该事项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为提高业务效率,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身可以使用的额度及额度调配,在核
定额度与有效期内,办理票据入池、出池、质押、开票、贴现、展期等具体事宜;选择
合作银行、确定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办理与本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事
项。
 (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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