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季度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通
过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方式进行。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董事薪酬、津贴。
在公司(含所投企业、分支机构)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
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发放董事薪酬、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
考核结果等发放薪酬。
“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
确定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审批程序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
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任的,薪酬、
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