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6-01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等值 7,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700 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部控制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 7,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
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
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
益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
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
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
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
负债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
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
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
到风险相互对冲,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7,000 万美元或其他
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 7,000 万美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
余额不超过 7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
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及欧元等,交易对手为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
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
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
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而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
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
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
套期保值交易;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