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2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青海华鼎”或“公司”
)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 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下称:“中瑞诚”)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
见类型等尚需履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
得的审计证据,尚不能确定公司 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以及公司预
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的情形。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
险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
日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本
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原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
“鹏盛”
)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辞任,鹏盛未对业绩预告涉及
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下称:
“中瑞诚”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青海华鼎 2025 年
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4)。原年
度审计机构鹏盛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
具专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审计机构依据审
计准则,围绕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了一系列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
于内部控制、实质性程序、评估、检查文件记录、函证、实地走访、
分析性程序等,重点聚焦营业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关键领域,旨在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恰当审计意见。后续
将执行底稿复核、回函统计等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瑞诚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意见类型等尚需履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根据目前已经实施
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尚不能确定公司 2025 年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超过 3 亿元,以及公司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的情形。公司
将继续积极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以公
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以中瑞诚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
准。
二、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
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
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
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本次
公告为公司第一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3)。
所有者净利润为-7,000 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 万元左右。预计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为 3.36 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3 亿元左右,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
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青海华鼎 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6-004)。
司财务部门基于现有财务资料的初步测算结果,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
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后续不排除由
于审计调整、收入确认复核、资产减值测试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
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 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的情形,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