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 2022-038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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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公司总股本 6,997,053,44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 2021 年年度报
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7,930,403 股)的股本总额 6,869,123,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为 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7,053,44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1,542,303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865,511,138 股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8943 元人民币现金。
   一、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6,997,053,44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截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7,930,403
股)的股本总额 6,869,123,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 元(含
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1,677,509,164.60 元,约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41%,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
行调整。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正式披露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131,542,303 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
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
是 以 截 至 本 公 告 之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6,997,053,441 股 扣 减 公 司 已 回 购 股 份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131,542,303 股后的 6,865,511,1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894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8049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70089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1,677,508,761.20 元/6,997,053,441 股=1.67(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67。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或
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
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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