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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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1-166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1
       年11月17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延长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人士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 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 2.00 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
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6       复星医药      2021/12/1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安排详见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
通函。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法人股东的代理人应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周
二)下午 13:00-13:30 期间持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
 (附件 1)和出席人身份证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A 股个人股东应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周二)下午 13:00-13:30 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会议
现场办理参会登记,个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在会议现场办理
参会登记。
  (二)H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H 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详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1289 号 A 座 9 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33987870
  传真:021-3398787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身份证号码:                               )出席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延长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
         期及更换授权人士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成票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的所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投弃权票,在计算该
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本次会议上表决赞成或反对的票数,但将计入有表决的股份总数。如欲就与本
授权委托书有关的部分 A 股股份数目作出投票,请在有关栏内注明所投票之正确 A 股股份数目以代替“?”
号。在相关栏内加上“?”号表示本表格所代表的所有 A 股股份的投票权均将按此方式表决。如未有明确
投票指示,则受托人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据此,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执行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执行董事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
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执行董事候选人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
也可以分散选举两人。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表决意愿:
(i)就议案 2.00 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例如:股东拥有
股(即 100 万股×2=200 万股)。
(ii)请在“填写票数”栏填入股东给予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请注意,股东可以对每一位执
行董事候选人投给与股东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投给股东持有的每一股
份所代表的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执行董事候选人分别投给股东持有的每一
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或部分表决权。例如:股东拥有 100 万股 A 股股份,则股东
对第 2.00 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 万股。股东可以将 200 万股中的每 100 万股平均给予 2 位执行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200 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或者,将 150 万股给予执行董事候选人
甲,将 50 万股给予执行董事候选人乙或都不给予投票,等等。
(iii)股东对某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了股东持有的每一股所代表的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
部表决权后,对其他执行董事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即股东给予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数
之和不可超过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
(iv)请特别注意,股东对某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股东持有的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
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时,全部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位执行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股东持有的
与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例如:股东拥有 100 万
股 A 股股份,则股东对第 2.00 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 万股:(a)如股东在其中一位执行董事候选
人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填写票数”栏填入“200 万股”后,则股东的表决权已经用尽,对另一位执行董
事候选人不再有表决权,如股东第 2.00 项议案的相应其他栏目填入了股份数(0 股除外),则视为股东于
第 2.00 项议案选举执行董事的表决全部无效;或(b)如股东在执行董事候选人甲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填
写票数”栏填入“100 万股”,在执行董事候选人乙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填写票数”栏填入“50 万股”,
则股东 150 万股的投票有效,未填入的剩余 50 万股为股东放弃表决权。
(v)当选执行董事所需要的最低有效投票权数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如果一次累积投票未选出符合《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
人数,则需按照上述规则对不够票数的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vi)根据前述第(v)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执行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的累积表决票数。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执行董事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
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执行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
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执行董事 2 名、执行董事候选人有 2 名,则该股东对
于执行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
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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