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司”、“发行人”)发行的“18 海控 01”、“19 泛控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与泛海控
股签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有关
约定,现就泛海控股及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涉及仲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延良(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情况如下:
(1)申请人:杨延良
(2) 被申请人:泛海控股、卢志强
申请人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签订的
《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1.96
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 3 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申请。
泛海控股继续履行《谅解备忘录》义务,按约定办理转让 1.96 亿股民生证
券股份的交割手续;泛海控股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000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保
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由卢志强就上述仲裁
请求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由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二)本次仲裁对泛海控股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仲裁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二、境外附属公司中泛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债务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款人)、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借款人的控股
股东,股份代号:715.HK,以下简称“中泛控股”)及若干成员公司(作为担
保人)与 OCM Harbour Investments Pte. Ltd.(作为贷款人)签订了融资协议。
本金及应计利息、该贷款项下所有其他欠款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到期应付。借款
人未能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支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此外,融资协议项下的若干
现金利息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应付,但借款人于到期时并未悉数偿还。
豁免函所列明的若干条件达成后,可将上述已到期的应付未付欠款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支付。
(二)债务进展
中表明借款人未能达成豁免函中所列明的若干条件。因此,贷款人要求立即偿还
该贷款项下所有未偿还欠款,总金额为 159,257,114.98 美元。
中泛控股目前正在就更新还款计划与贷款人进行磋商。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建投作为“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中信建投
将按照上述各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提请“18 海控 01”、“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
控 02”、“20 泛控 03”、“20 泛海 01”、“20 泛海 02”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