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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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合同,多晶硅销售量合计70,350吨,产品单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按照当前市场价格(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多晶硅致密料均价)测算,预计协议总金额约为60.501亿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将有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1年1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新特能源公司)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上机数控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上机数控公司将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购多晶硅料70,350吨。
    
    如按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多晶硅致密料成交均价8.60万元/吨(含税)测算,本协议总金额预计约人民币53.54亿元(不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14.48%,协议有效期内年均执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2.90%,尚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单晶拉晶用多晶硅。
    
    2、标的数量: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特能源公司向上机数控公司销售数量合计70,350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建良
    
    (3)注册资本:23,250.9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5)主营业务:各类精密数控机床、通用机床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2、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昊
    
    (3)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A座516室。
    
    (5)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76,255.21万元,净资产为170,753.0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0,619.77万元,实现净利润18,531.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特能源公司向上机数控公司销售单晶拉晶用多晶硅70,350吨。
    
    2、定价规则:产品单价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3、协议执行预付款:上机数控公司向新特能源公司支付一定的协议执行预付款,该预付款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冲抵货款。
    
    4、结算方式:以不超过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行业主流的付款方式支付。
    
    5、协议履行期限:2021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6、违约责任:
    
    (1)新特能源公司未按采购订单/合同的约定时间交付全部货物(包括换货),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上机数控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的,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新特能源公司交付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时,经双方确认一致的,新特能源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退换或违约责任;
    
    (4)本协议项下产品只能用于上机数控公司及其关联方生产自用,上机数控公司未经新特能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把该协议项下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利用该货物制成的半成品或成品不受此限),否则视为上机数控公司违约,上机数控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7、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生效: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五年期日常经营销售协议,如按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多晶硅致密料成交均价8.60万元/吨(含税)测算,协议总金额预计约人民币53.54亿元(不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14.48%,合同有效期内年均执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2.90%。本协议的执行,将有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 报备文件
    
    (一)战略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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