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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