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1月至2月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芯技佳易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技佳易”)从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存储”)全资子公司长鑫存储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存储(香港)”)采购DRAM产品交易额度预计2.6亿元人民币。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1月14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1月至2月期间芯技佳易从长鑫存储(香港)采购DRAM产品额度为2.6亿元。关联董事朱一明先生、舒清明先生、程泰毅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2、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同意芯技佳易与长鑫存储(香港)签署《框架采购协议》并预计芯技佳易2020年度采购DRAM产品额度为3.5亿元。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020年度,芯技佳易从长鑫存储(香港)采购DRAM产品的金额为37,255.36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市场形势预测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对其2020年度业务情况的分析,预计2021年1月至2月期间芯技佳易从长鑫存储(香港)采购DRAM产品额度为2.6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长鑫存储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纶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经营范围:存储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设备、房屋租赁;产业并购;股权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任长鑫存储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有关规定,长鑫存储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长鑫存储主要从事动态随机存取存储芯片(DRAM)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强大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团队。长鑫存储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芯技佳易从长鑫存储全资子公司长鑫存储(香港)采购DRAM产品,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且给予公司适当优惠。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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