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01月11日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1月0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监事、总裁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天津市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确保天津市静海区2020年40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设计院兰州分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天津泰泽农村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泽”)签订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25,923.01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为天津市静海区2020年40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
由于天津泰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设计院兰州分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泽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关联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天津市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01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情刊登在2021年01月12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