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其中亲自出席11名,委托出席2名,陈四清董事长和谷澍副董事长、行长因有重要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廖林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杨国中监事长和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董事会成员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廖林副行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申请扶贫捐赠专项授权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申请扶贫捐赠专项授权额度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另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有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关于向工银投资增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向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关于审议《反洗钱规定(2020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合规管理基本规定(2020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自2013年起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规定,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年限均达到最长连续聘用年限8年。因此,2021年度,本行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董事会决定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80万元,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690万元,一、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各3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8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详情请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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