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H股同步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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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3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同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等相关规定,特此同步披露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供广大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知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知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VZON P麗H珠AR醫M藥A集C團EU股T份IC有AL限G公R司OUP INC.*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13)
    
    二零二零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茲通知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謹訂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創
    
    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三樓會議室舉行二零二零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
    
    會」),議程如下:
    
    特別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以下回購本公司H股(「H股」)的一般授權:
    
    (a) 在下文(b)、(c)及(d)段之規限下,董事會可於相關期間(定義見下文(e)段)
    
    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或證券監管機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監管機構之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及規
    
    例及╱或規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權力在聯交所回購已發行H股;(b) 就回購H股授予董事會的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i) 制定並實施具體回購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以及
    
    決定回購時間及回購期限;(ii) 按照中國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通知本公司債權人並刊
    
    發公告;
    
    * 僅供識別
    
    – 1 –
    
    (iii) 就回購H股開立任何股票賬戶並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倘適用);
    
    (iv) 根據監管機構和上市地的相關要求,履行相關的批准或備案程序(如
    
    適用);(v) 辦理回購H股的註銷事宜,減少註冊資本,對本公司《公司章程》有關
    
    股本總額及股權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並辦理所需的中國境內外
    
    的有關登記及匯報手續(倘適用);及(vi) 簽署及辦理所有其他與回購H股相關的所有文件及事宜;(c) 根據上文(a)段的批准,在相關期間獲批回購的H股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
    
    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及未被回購的H股的總數的10%,且須維持《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充足公眾持
    
    股量;(d) 上文(a)段的批准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為作實:
    
    (i)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或該等續會之日期(如適
    
    用))舉行的本公司H股類別股東會及本公司A股(「A股」)類別股東會
    
    上通過與本段(惟本段第(d)(i)分段除外)所載決議案條款相同之特別
    
    決議案;及(ii) 本公司已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規例及《香港上市規則》規定取得
    
    相關監管機構所需的審批(如適用);
    
    (e) 就本特別決議案而言,「相關期間」是指本特別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
    
    兩者中較早之日期止之期間:
    
    (i) 在本特別決議案通過後的本公司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或
    
    (ii) 本公司股東於任何股東大會上或本公司H股或A股股東於彼等各自的
    
    類別會議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回或修訂本特別決議案所述授權當日。
    
    – 2 –
    
    1. 有關建議回購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權的說明函件,請參閱本通知附錄。
    
    2.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臨時股東大會上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除主席決定容許以舉手
    
    方式表決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外)。投票結果將按照《香港上市規則》規定刊載於香港交易
    
    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網站(www.livzon.com.cn)。3. 釐定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股東」)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資格的記錄日期將為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為符合股東資格以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尚未登記的本公司H
    
    股持有人(「H股股東」)務請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過戶文件連
    
    同有關股票證書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54樓,以辦理登記。4. 任何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代
    
    其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股東。如委任一名以上的代表,則須指明每一名受委任代表所代表的股
    
    份類別及數目。5.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由股東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任的代理人簽
    
    署;如股東為法人,表決代理委託書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正式被委任
    
    的代理人簽署。如表決代理委託書由股東授權的代理人簽署,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應
    
    當經過公證。本公司A股持有人(「A股股東」)最遲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指定召開時間前24小時將表決
    
    代理委託書及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送達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處(地址為中國廣東省
    
    珠海市金灣區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郵政編號:519090)方為有效。H股股東必須於臨時股東大
    
    會指定召開時間前24小時將上述表決代理委託書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
    
    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表決代理委託書後,股東仍
    
    可親自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其任何延會並於會上投票,而有關表決代理委託書將被視作已撤回論。6. 董事會秘書處的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郵政編號:519090
    
    聯絡人:葉德隆先生、袁藹鈴女士
    
    電話:(86) 756 8135888
    
    傳真:(86) 756 88910707. 股東或其委託的代表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時需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 3 –
    
    及其他費用皆需自理。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楊亮
    
    中國,珠海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
    
    於本通知刊發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陽剛先生(總裁)及徐國祥先生(副董事長
    
    及副總裁);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陶德勝先生(副董事長)、
    
    邱慶豐先生及俞雄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華先生、鄭志華先生、謝耘
    
    先生、田秋生先生及黃錦華先生。
    
    * 僅供識別
    
    – 4 –
    
    附錄
    
    本附錄為《香港上市規則》第10.06(1)(b)條(經《香港上市規則》第19A.24及19A.25條修
    
    訂)所規定的說明函件,以向股東提供所需資料,以供股東考慮建議回購本公司H股的
    
    一般授權(「H股回購授權」)。
    
    建議回購的H股數目及回購價格
    
    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即確定本通知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最
    
    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總額為944,506,278股股份(包括319,864,217
    
    股H股及624,642,061股A股)。建議回購的H股總數最高不得超過31,986,421股H股,
    
    即H股回購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及未被回購的H股的總數的10%,且須維持
    
    《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充足公眾持股量。
    
    回購將分批次實施,每次回購價格不高於相關回購日前5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的5%。
    
    回購方式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則」)及其他適用
    
    法律法規規定,於聯交所場內進行回購。
    
    回購股份處置
    
    本公司完成回購後將註銷回購的H股,本公司相應減少註冊資本。
    
    回購時間限制
    
    本公司在召開定期報告董事會、公佈定期報告前30天內,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
    
    前10個交易日內,或者在本公司存在內幕消息期間,在本公司正式發佈該內幕消息後2
    
    個交易日內,不得回購本公司股份。
    
    – 5 –
    
    回購之理由
    
    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H股回購授權使本公司可享有靈活性及能力以尋求本公司
    
    及其股東之最佳利益;回購股份亦可進一步增強本公司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增強投
    
    資者的信心,促進本公司股價的平穩運行,從而保障投資者權益。H股回購將視乎市
    
    場情況而定,並僅會在董事認為回購將有利於本公司及其股東(作為整體)之情況下進
    
    行。
    
    資金來源
    
    在回購本公司H股時,本公司擬依據其《公司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以及《香港上市規
    
    則》(視情況而定)之規定合法籌集作此用途之資金。
    
    對營運資金的影響
    
    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本公司最近期經審核賬目的編製日期)的
    
    財務狀況相比,董事認為倘於建議回購期間內全面行使H股回購授權,將不會對本公
    
    司的營運資金或資本負債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董事及緊密聯繫人的現時意向
    
    倘H股回購授權獲股東於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三次A股類別股東會及二
    
    零二零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股東大會」)上批准,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
    
    深知,董事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現時無意向本公司出售任何
    
    H股。
    
    董事的承諾
    
    董事已向聯交所承諾,只要有關規定適用,彼等將會按照《香港上市規則》及中國適用
    
    法律的規定行使本公司的權力,根據臨時股東大會通知所載的決議案回購H股。
    
    收購守則的影響
    
    倘董事行使本公司權力以根據H股回購授權回購H股,從而導致某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
    
    的按比例權益增加,則有關增加將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2被視為對投票權的收購,而倘
    
    若有關增加導致控制權變動,或會在若干情況下引致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就股份提
    
    出強制性要約的責任。
    
    – 6 –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及就董事所知,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連
    
    同其聯繫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及
    
    255,513,953股A股,佔本公司已發行H股及A股約51.07%及40.91%以及合共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約44.35%。倘H股回購授權獲悉數行使,則健康元於本公司的總權益
    
    將增加至45.90%。董事現時並不知悉將會因根據H股回購授權進行任何H股回購行動
    
    而根據收購守則及董事所知的任何類似適用法律所產生的任何後果。此外,董事現時
    
    無意於會導致收購責任的情況下行使H股回購授權。
    
    本公司進行的股份回購
    
    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一次A股類別
    
    股東會及二零二零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審議批准本公司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
    
    案(「回購方案」)。隨後,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二次A股類別
    
    股東會及二零二零年第二次H股類別股東會於2020年5月25日審議批准延續回購方案至
    
    2020年12月25日。根據回購方案,本公司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
    
    交易方式進行回購本公司部分社會公眾A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5.00元╱A股,
    
    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250百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500百萬元(含)。於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回購詳情如下:
    
    回購日期 回購數量 最高價 最低價
    
    (A股) (人民幣) (人民幣)
    
    2020年5月11日 357,680 41.48 41.11
    
    2020年5月14日 473,000 41.40 40.96
    
    2020年5月15日 33,000 39.80 39.80
    
    2020年5月18日 7,000 39.95 39.95
    
    2020年5月20日 183,000 40.40 39.80
    
    2020年5月22日 1,042,500 40.00 39.10
    
    2020年5月25日 411,800 39.34 38.95
    
    2020年6月4日 863,306 39.49 38.96
    
    2020年6月5日 150,500 40.50 40.40
    
    2020年6月8日 200,000 40.90 40.70
    
    2020年6月11日 953,822 44.50 43.66
    
    2020年6月15日 382,500 44.88 44.55
    
    2020年11月13日 147,700 44.87 44.68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並無購買本公司任何
    
    股份(不論在聯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或透過其他方式)。
    
    – 7 –
    
    核心關連人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本公司之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曾通知本
    
    公司,表示現時有意在H股回購授權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的情況下向本公司出售H
    
    股,或曾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H股。
    
    市場價格
    
    H股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12個月內每月在聯交所買賣的最高及最低買賣價格如
    
    下:
    
    H股最高 最低港幣 港幣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 24.90 22.35
    
    十二月 24.50 21.15
    
    二零二零年
    
    一月 30.00 24.10
    
    二月 31.35 26.00
    
    三月 30.20 22.20
    
    四月 35.55 27.30
    
    五月 34.95 28.65
    
    六月 39.45 29.80
    
    七月 42.60 36.20
    
    八月 41.85 36.00
    
    九月 37.80 33.00
    
    十月 37.25 33.40
    
    十一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34.15 29.30
    
    – 8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知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知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VZON P麗H珠AR醫M藥A集C團EU股T份IC有AL限G公R司OUP INC.*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13)
    
    二零二零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通知
    
    茲通知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謹訂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正(或緊隨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三次A
    
    股類別股東會結束後或續會後)假座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三
    
    樓會議室舉行二零二零年第三次H股類別股東會(「H股類別股東會」),議程如下:
    
    特別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授予董事會以下回購本公司H股(「H股」)的一般授權:
    
    (a) 在下文(b)、(c)及(d)段之規限下,董事會可於相關期間(定義見下文(e)段)
    
    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或證券監管機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監管機構之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及規
    
    例及╱或規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權力在聯交所回購已發行H股;(b) 就回購H股授予董事會的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i) 制定並實施具體回購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以及
    
    決定回購時間及回購期限;
    
    * 僅供識別
    
    – 1 –
    
    (ii) 按照中國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通知本公司債權人並刊
    
    發公告;(iii) 就回購H股開立任何股票賬戶並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倘適用);(iv) 根據監管機構和上市地的相關要求,履行相關的批准或備案程序(如
    
    適用);(v) 辦理回購H股的註銷事宜,減少註冊資本,對本公司《公司章程》有關
    
    股本總額及股權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並辦理所需的中國境內外
    
    的有關登記及匯報手續(倘適用);及(vi) 簽署及辦理所有其他與回購H股相關的所有文件及事宜;(c) 根據上文(a)段的批准,在相關期間獲批回購的H股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
    
    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及未被回購的H股的總數的10%,且須維持《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充足公眾持
    
    股量;(d) 上文(a)段的批准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為作實:
    
    (i)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或該等續會之日期(如適
    
    用))舉行的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及本公司A股(「A
    
    股」)類別股東會上通過與本段(惟本段第(d)(i)分段除外)所載決議案
    
    條款相同之特別決議案;及(ii) 本公司已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及規例及《香港上市規則》規定取得
    
    相關監管機構所需的審批(如適用);
    
    (e) 就本特別決議案而言,「相關期間」是指本特別決議案獲通過當日起至下列
    
    兩者中較早之日期止之期間:
    
    (i) 在本特別決議案通過後的本公司下屆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或
    
    (ii) 本公司股東於任何股東大會上或本公司H股或A股股東於彼等各自的
    
    類別會議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撤回或修訂本特別決議案所述授權當日。
    
    – 2 –
    
    1. 有關建議回購本公司H股的一般授權的說明函件,請參閱本通知附錄。
    
    2.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H股類別股東會上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除主席決定容許以舉
    
    手方式表決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外)。投票結果將按照《香港上市規則》規定刊載於香港交
    
    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網站(www.livzon.com.cn)。3. 釐定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股東」)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資格的記錄日期將為二零二零
    
    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為符合股東資格以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尚未登記的本
    
    公司H股持有人(「H股股東」)務請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過戶
    
    文件連同有關股票證書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54樓,以辦理登記。4. 任何有權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H股類別股
    
    東會並代其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H股股東。如委任一名以上的代表,則須指明每一名受委任代
    
    表所代表的H股數目。5. H股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由H股股東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任的
    
    代理人簽署;如H股股東為法人,表決代理委託書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或
    
    者正式被委任的代理人簽署。如表決代理委託書由H股股東授權的代理人簽署,授權簽署的授權書
    
    或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H股股東必須於H股類別股東會指定召開時間前24小時將上述表決
    
    代理委託書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
    
    中心54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表決代理委託書後,H股股東仍可親自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及其
    
    任何延會並於會上投票,而有關表決代理委託書將被視作已撤回論。6. 董事會秘書處的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郵政編號:519090
    
    聯絡人:葉德隆先生、袁藹鈴女士
    
    電話:(86) 756 8135888
    
    傳真:(86) 756 88910707. H股股東或其委託的代表在出席H股類別股東會時需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 3 –
    
    宿及其他費用皆需自理。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楊亮
    
    中國,珠海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
    
    於本通知刊發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陽剛先生(總裁)及徐國祥先生(副董事長
    
    及副總裁);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陶德勝先生(副董事長)、
    
    邱慶豐先生及俞雄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華先生、鄭志華先生、謝耘
    
    先生、田秋生先生及黃錦華先生。
    
    * 僅供識別
    
    – 4 –
    
    附錄
    
    本附錄為《香港上市規則》第10.06(1)(b)條(經《香港上市規則》第19A.24及19A.25條修
    
    訂)所規定的說明函件,以向股東提供所需資料,以供股東考慮建議回購本公司H股的
    
    一般授權(「H股回購授權」)。
    
    建議回購的H股數目及回購價格
    
    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即確定本通知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最
    
    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總額為944,506,278股股份(包括319,864,217
    
    股H股及624,642,061股A股)。建議回購的H股總數最高不得超過31,986,421股H股,
    
    即H股回購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及未被回購的H股的總數的10%,且須維持
    
    《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充足公眾持股量。
    
    回購將分批次實施,每次回購價格不高於相關回購日前5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的5%。
    
    回購方式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則」)及其他適用
    
    法律法規規定,於聯交所場內進行回購。
    
    回購股份處置
    
    本公司完成回購後將註銷回購的H股,本公司相應減少註冊資本。
    
    回購時間限制
    
    本公司在召開定期報告董事會、公佈定期報告前30天內,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
    
    前10個交易日內,或者在本公司存在內幕消息期間,在本公司正式發佈該內幕消息後2
    
    個交易日內,不得回購本公司股份。
    
    – 5 –
    
    回購之理由
    
    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H股回購授權使本公司可享有靈活性及能力以尋求本公司
    
    及其股東之最佳利益;回購股份亦可進一步增強本公司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增強投
    
    資者的信心,促進本公司股價的平穩運行,從而保障投資者權益。H股回購將視乎市
    
    場情況而定,並僅會在董事認為回購將有利於本公司及其股東(作為整體)之情況下進
    
    行。
    
    資金來源
    
    在回購本公司H股時,本公司擬依據其《公司章程》及中國適用法律以及《香港上市規
    
    則》(視情況而定)之規定合法籌集作此用途之資金。
    
    對營運資金的影響
    
    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本公司最近期經審核賬目的編製日期)的
    
    財務狀況相比,董事認為倘於建議回購期間內全面行使H股回購授權,將不會對本公
    
    司的營運資金或資本負債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董事及緊密聯繫人的現時意向
    
    倘H股回購授權獲股東於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三次A
    
    股類別股東會及H股類別股東會(「股東大會」)上批准,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
    
    深知,董事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現時無意向本公司出售任何
    
    H股。
    
    董事的承諾
    
    董事已向聯交所承諾,只要有關規定適用,彼等將會按照《香港上市規則》及中國適用
    
    法律的規定行使本公司的權力,根據H股類別股東會通知所載的決議案回購H股。
    
    收購守則的影響
    
    倘董事行使本公司權力以根據H股回購授權回購H股,從而導致某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
    
    的按比例權益增加,則有關增加將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2被視為對投票權的收購,而倘
    
    若有關增加導致控制權變動,或會在若干情況下引致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就股份提
    
    出強制性要約的責任。
    
    – 6 –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及就董事所知,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連
    
    同其聯繫人(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及
    
    255,513,953股A股,佔本公司已發行H股及A股約51.07%及40.91%以及合共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約44.35%。倘H股回購授權獲悉數行使,則健康元於本公司的總權益
    
    將增加至45.90%。董事現時並不知悉將會因根據H股回購授權進行任何H股回購行動
    
    而根據收購守則及董事所知的任何類似適用法律所產生的任何後果。此外,董事現時
    
    無意於會導致收購責任的情況下行使H股回購授權。
    
    本公司進行的股份回購
    
    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二零二零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一次A股類別
    
    股東會及二零二零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審議批准本公司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
    
    案(「回購方案」)。隨後,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度股東大會、二零二零年第二次A股類別
    
    股東會及二零二零年第二次H股類別股東會於2020年5月25日審議批准延續回購方案至
    
    2020年12月25日。根據回購方案,本公司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
    
    交易方式進行回購本公司部分社會公眾A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5.00元╱A股,
    
    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250百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500百萬元(含)。於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回購詳情如下:
    
    回購日期 回購數量 最高價 最低價
    
    (A股) (人民幣) (人民幣)
    
    2020年5月11日 357,680 41.48 41.11
    
    2020年5月14日 473,000 41.40 40.96
    
    2020年5月15日 33,000 39.80 39.80
    
    2020年5月18日 7,000 39.95 39.95
    
    2020年5月20日 183,000 40.40 39.80
    
    2020年5月22日 1,042,500 40.00 39.10
    
    2020年5月25日 411,800 39.34 38.95
    
    2020年6月4日 863,306 39.49 38.96
    
    2020年6月5日 150,500 40.50 40.40
    
    2020年6月8日 200,000 40.90 40.70
    
    2020年6月11日 953,822 44.50 43.66
    
    2020年6月15日 382,500 44.88 44.55
    
    2020年11月13日 147,700 44.87 44.68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六個月內並無購買本公司任何
    
    股份(不論在聯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或透過其他方式)。
    
    – 7 –
    
    核心關連人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本公司之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曾通知本
    
    公司,表示現時有意在H股回購授權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的情況下向本公司出售H
    
    股,或曾承諾不會向本公司出售H股。
    
    市場價格
    
    H股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12個月內每月在聯交所買賣的最高及最低買賣價格如
    
    下:
    
    H股最高 最低港幣 港幣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 24.90 22.35
    
    十二月 24.50 21.15
    
    二零二零年
    
    一月 30.00 24.10
    
    二月 31.35 26.00
    
    三月 30.20 22.20
    
    四月 35.55 27.30
    
    五月 34.95 28.65
    
    六月 39.45 29.80
    
    七月 42.60 36.20
    
    八月 41.85 36.00
    
    九月 37.80 33.00
    
    十月 37.25 33.40
    
    十一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34.15 29.3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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