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在吉林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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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10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吉林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
    
    生产基地项目、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2020年9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展览、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建设周期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计划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当年实现投产,一期项目达产之后6个月内启动下一期项目建设,开工之后9个月实现投产。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长春市九台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吉林东方雨虹”),并以吉林东方雨虹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砂浆材料、涂料、建筑材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依据城建、环保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依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可以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吉林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长春市九台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展览、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2、项目用地
    
    面积和位置:生产基地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400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50亩,二期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50亩,三期用地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及时提供土地(约100亩);区域总部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长春市九台区,总占地面积约255亩。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取得方式: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在签完合同后5日内挂牌,乙方摘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一期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当年实现投产。一期项目达产之后6个月内启动下一期项目建设,开工之后9个月实现投产。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展览、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建设周期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计划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当年实现投产,一期项目达产之后6个月内启动下一期项目建设,开工之后9个月实现投产,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9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春市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地处东北平原腹地松辽平原,是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亦是“一带一路”北线重要节点城市、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城市、长吉图战略腹地城市及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工业基础雄厚。公司此次在吉林省长春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长春市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将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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