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12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股权转让交易意向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38,000万元交易意向金应作为单独事项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本次补充确认股权转让交易意向金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方日升关于补充确认股权转让交易意向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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