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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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12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88%(以2020年9月18日的汇率计算);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2%(以2020年9月18日的汇率计算)。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1、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系公司全资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支持日升电力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日升电力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
    
    2、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6日
    
    注册地点:宁海县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东三楼
    
    法定代表人:仇成丰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日升电力系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为 75%,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为 25%,日升电力系东方日升全资公司。
    
    3、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6-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5,636,332,200.06           5,840,140,894.87
     负债总额                     4,581,826,901.64           4,862,806,569.93
     净资产                       1,054,505,298.42            977,334,324.94
     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453,442,430.65            631,245,197.49
     利润总额                      88,226,580.87             92,457,213.49
     净利润                        79,820,139.34             54,847,662.83
    
    
    4.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债权人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
       1   司                                  10,000万元               金融机构
     合计                 -                     10,000万元                  -
    
    
    2、保证期限及相关授权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6 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具体负责与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日升电力的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其业务范围涵盖了全国各个省市,是公司延伸产业链下游,布局国内外市场开拓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战略据点。本次公司继续为日升电力提供担保是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实力,解决日升电力在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工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问题,一方面有利于日升电力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公司也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提升公司在国内外的品牌形象。
    
    2、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公司,日升电力经营状况良好,涉及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收益预期,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公司日升电力的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日升电力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980,545.68万元人民币(以2020年9月18日的汇率计算),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38.29%和118.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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