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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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 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金小镇B7栋401) 座)
    
    签署日期:2020年9月10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7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85.59 亿元(2020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4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7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56亿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0%-4.2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9月16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49240”,简称为“20长江05”。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长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证券
     本次债券                指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50亿元(含)之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中第二期发行的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之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之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董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
     中登公司                     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江保荐、牵头主承销商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联席主承销商、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利率询价区间后,投资
     簿记建档                指  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
                                  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专业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                           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20长江05”。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0亿元(含)。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申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20年9月21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以代销方式承销。
    
    24、发行费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而定。
    
    2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等。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9月1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周三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年9月17日        确定票面利率
              周四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0年9月18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周五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年9月21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周一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年9月22日        办理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周二
              L日             上市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0%-4.2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投资人协商一致,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申购需求;
    
    (7)每个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1)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一);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个人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1)个人签字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正确勾选并有个人签字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一);
    
    (3)个人签字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4)个人签字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开户场所出具的债券专业投资者确认文件,所有证明文件请本人签字确认;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10-60833326;
    
    联系电话:010-6083439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9月18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8日(T日)至2020年9月21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9月1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拟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其附件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0年9月1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申购款,申购款须在2020年9月21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资者全称和“20长江05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发送划款凭证。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申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董事会秘书:李佳
    
    联系人:黄伟、黄红刚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邮政编码:430015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人:武利华、赵颖歆、周永刚、隗易
    
    电话:027-85481899
    
    传真:027-85481890
    
    邮政编码:430015
    
    (三)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陈探、张赟、于蔚然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四)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陈赟、张宝乐、王洲
    
    电话:010-60837524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3.20%-4.2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牵头-长江保荐                  联主-华泰联合            联主/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
                           %                        %                        %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20年
     9月17日14:00至17:00间传真或邮件发送至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3326,申购邮箱:
     sd@citics.com,咨询电话:010-60834397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
     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
     簿记管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
     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
     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请投资者注意填写申购金额对应的主承销商分配比例,分配比例为投资人参与申购的合计比 例。如
     比例填写处为空白或注明分配对象为主承销商以外的机构或比例合计不及100%的部分,则默 认为在三
     家主承销商分配,分配比例为牵头主承销商40%、两家联席主承销商各30%。
     3、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
     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
     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二)所刊内
     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
     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4、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
     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
     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
     助。
     6、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一),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一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否
     7、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
     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
     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
    
    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
    
    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
    
    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
    
    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
    
    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
    
    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二: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
    
    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
    
    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
    
    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
    
    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
    
    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
    
    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
    
    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
    
    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
    
    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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