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4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27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原因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锁,以及3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和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述30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1.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9,912,200          9,912,200         2020年9月17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27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原因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锁,以及3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和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上述30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1.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5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该申报时间内,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中276名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B、C、D、E的原因,其个人本次实际解锁股数为其个人当期目标解锁股数的75%、50%、25%、0%,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持有的当期其余共计683.32万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3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287.6万股和20.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308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912,2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78,330,4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32416),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525,596,892      -9,912,200     9,515,684,69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499,910,795               0    21,499,910,795
            股份合计            31,025,507,687      -9,912,200    31,015,595,487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注销条件,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以及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联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