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34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的中期票据,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全部和各项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3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7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70亿元。注册资金根据项目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出资到位。
同意公司和陆家嘴集团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向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半年,借款年利率为提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文件、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双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该事项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公司向东袤置业提供股东借款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提供股东借款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提供股东借款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有助于整合利用双方优势,谋求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机会,确保未来新兴产业的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公司向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为了保证其经营与投资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并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35)。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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