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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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恩捷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444,444股,不超过批准的发行股数上限,也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每股发行价格7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6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7,495,413.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2,504,554.4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221,260.11元,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置换事项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 007436 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置换事项尚未实施。
    
    截至2020年9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金
                                               资额                           额
    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  1,750,000,000.00 1,484,999,968.00  157,169,260.31 1,325,335,294.18
    膜一期扩建项目
    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  2,800,000,000.00 2,000,000,000.00   97,051,999.80 1,902,948,000.20
    二期扩建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0.00
              合计          6,050,000,000.00 4,982,504,554.49 1,754,221,260.113,228,283,294.38
    
    
    注: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②已使用募集资金包含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集资金254,221,260.11元,该置换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施置换。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西通瑞、无锡恩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恩捷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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