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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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9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和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运营研发资金及设备采购的需要。公司拟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租赁”)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公司持有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18.1818%的股权进行质押,为霸州云谷、云谷固安与长城租赁在约定的主债权期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内开展的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追加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质押担保。同时,在主债权期间内签署具体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时,公司将与长城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每笔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两种担保方式皆为同
    
    一笔融资债务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日期早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公司将拟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由“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为“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届次调整外,拟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安排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20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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