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7/14        -         2020/7/15        2020/7/15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33,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2,471,000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7/14         -         2020/7/15       2020/7/15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87元人民币(含税)。
    
    待上述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将扣收的个人所得税划付至本公司。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683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683元人
    
    民币。
    
    (4)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由其自行纳税,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87元人民币(含税)。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52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化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