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65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4.9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4.88元/股
? 盛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1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号文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238.6456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8,645.6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号文同意,公司238,645.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至2026年3月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30)。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盛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综上,盛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4.92元/股;D为每股现金红利0.042元/股。
因此,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1=P0-D=4.92-0.042≈4.88元/股,调整价格自2020年7月14日(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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