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进展情况暨换股导致
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2.119431%减少至41.07697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旗滨集团”)于2020年7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福建旗滨可交债换股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 息 披 露 名称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义 务 人 基 住所 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本信息 权 益 变 动 2020年7月1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 益 变 动 (万股) (%)
明细 可 交 换 债 人 民 币 普
券 持 有 人 2020/03/06-2020/07/01 通股 2,824.3996 1.042458
换股等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旗滨持有公司27.143817%,权益变动后福建旗滨持有公司26.098296%。本次权益变动一是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可交换私募债持有人进入换股期后换股2,824.3996万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被动减少;二是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降职,公司回购注销了该等人员部分限制性股票54.98万股,导致福建旗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二)一致行动人信 息 披 露 名称 俞其兵
义 务 人 基 住所 福建省东山县西浦镇环岛路8号领海国际
本信息 权 益 变 动 2020年7月1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权 益 变 动 (万股) (%)
明细 股 权 激 励 人民币普
股 份 回 购 2020/03/06-2020/07/01 通股 0 0.003064
注销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14.975613%,权益变动后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14.978677%。本次公司回购注销了部分离降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4.98万股,导致俞其兵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旗滨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32,045,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11943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福建旗滨 合计持有股份 729,545,178 27.143817 701,301,182 26.098296
集公司团有限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9,545,178 27.143817 701,301,182 26.098296
俞其兵 合计持有股份 402,500,000 14.975613 402,500,000 14.9786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500,000 14.975613 402,500,000 14.978677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132,045,178 42.119431 1,103,801,182 41.0769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2,045,178 42.119431 1,103,801,182 41.076973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旗滨及其一致行动人俞其兵先生合计持有公司42.119431%,权益变动后福建旗滨持有公司41.07697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持股比例下降1.042458%。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福建旗滨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部分股份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福建旗滨可交换债券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于2017年8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标的股票为福建旗滨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期限为3年期。本次可交换债券于2018年2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
2018年2月28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福建旗滨可交换债累计换股172,448,818 股,累计换股数占公司截止目前总股本 2,687,153,140 股的6.416216%,其中: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福建旗滨可交换债换股28,243,996股,换股数占公司截止目前总股本的1.051075%。截止2020年7月1日,福建旗滨持有公司股票701,301,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9829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俞其兵先生,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福建旗滨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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