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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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

                                     1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61,144,93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95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1,142,7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93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6%。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 6 名董事、3 名监事出席会议,全
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3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8.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2、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4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5、限售期


                                    5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6、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6
    8.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7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8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9
    表决结果:同意 61,144,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
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1659%;反对 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奥、王素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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