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0-01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3 人,董事邹磊、俞培根、
黄伟、徐鹏、白勇系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关联人士,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议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方氢能购买集团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氢能”)支
付现金 4,728.56 万元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购买与氢燃
料电池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 41 台(套)、电子设备 1 台(套)、无形资产 51 项,并
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东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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