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
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江苏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等规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对 2019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行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银 行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监复[2018]144 号) 和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7 号) 核准,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0 元可转债。本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565,094.34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9,950,434,905.66 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 19,982,200,000.00 元已由联席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开户行
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为 31000188000321827)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毕马
威华振验字第 1900184 号验证报告。经扣除剩余发行费用后,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9,950,434,905.66 元 (包括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947,461,000.00 元和本次发行可转债各项
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973,905.66 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本行制定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
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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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的要求,本行在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账号为:31000188000321827) 。截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9,950,434,905.66 元全部到位 (包括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19,947,461,000.00 元和本次发行可转债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973,905.66 元) 。本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与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 签署了《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无重大差异。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
金,不存在违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19,950,434,905.66 元 (包括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947,461,000.00 元和本次发行可转债各
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973,905.66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
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与本行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用于本行业务发展。待转股后按照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充实本行资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378,000.00 元可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
为 49,981 股。可转债转股后已经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募
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充实本行资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9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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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本行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本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联席保荐机构对本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作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联席保荐机构就本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
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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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 19,950.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5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5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1) 金额 (%) (4)= 用状态
金额(2) 差额 (3)=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如有) (2)/(1) 日期
(2)-(1)
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在
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
否 19,950.43 19,950.43 19,950.43 19,950.43 19,950.43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
核心一级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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